2022年12月30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2年第40号)显示,开明慈善基金会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序号11。
该资格的获得,减轻了捐赠人的负担,有利于我基金会吸收社会和个人捐赠,更好地为推动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
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2年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5.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
6.欧美同学基金会
7.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
8.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
9.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3.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4.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5.凯风公益基金会
6.南都公益基金会
7.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8.爱佑慈善基金会
9.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
10.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11.开明慈善基金会
12.智善公益基金会
13.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
14.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15.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
1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17.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18.万科公益基金会
(下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