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是在开明慈善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为整合慈善意资源,推动民进全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由本基金会自主设立或和发起人、捐赠人协商共同设立的专门用于开展某一领域工作或项目的基金,属于非独立法人基金。
专项基金设立条件:
1.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并认同开明慈善基金会宗旨;
2.民进地方组织、会员企业和会员个人;
3.起设额度一般为人民币50万元,会员企业原则为500万元。
截止到目前,开明慈善基金会设立了9个专项基金。
1.雅安抗震救灾专项基金
2.河南予爱基金
3.重庆小桔灯教育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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