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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新闻

开明慈善基金会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3-21 11:04:04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开明慈善基金会等148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开明慈善基金会(Kaiming Charity Foundation)是由民进中央主要领导发起,民政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非公募基金会。是新形势下,民进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更好的响应中共中央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的号召,为提升全会社会服务能力而创建的公益平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担任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新疆圣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林圣雄,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建勇,开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正拜,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吴文彦担任基金会副理事长。注册资金2000万元,于2012年7月20日在北京成立。现有理事14名,监事1名。

成立以来,基金会立足民进的优势和特色,先后举办了“同心·彩虹行动2012年新疆少数民族校长暑期培训班”和多期毕节实验区“同心·彩虹行动”金沙教师培训班以及在贵州黔西南洲安龙县修建了多口“同心彩虹·水窖”。为支持我国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改善西部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为开明慈善基金会提升筹资规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到民进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从而对利用税收管理、监督开明慈善基金会,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来源:开明慈善基金会             作者:宁永丽